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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3-09

殯葬知識 | 喪事與喜事

鄰居父親往生了,家屬到了殯儀館進行治喪流程協調,此時次男面露難色提問:「我下禮拜要娶媳婦,喜帖都已經寄出去了,這該如何處理比較妥當?」
以上述實際案例而言,我給家屬的建議是「照常舉行」!
一般而言籌備一場喜事從擇定迎娶日期、拍婚紗照片、訂桌、寄發喜帖、製作喜餅等,最少都要三個月~半年的時間,但是人要死可不能預約啊,你總不會說「我準備下個月要死」吧?
既然喜事已經進行到最後階段才遭逢喪事,純屬無奈,然而切記喜事是兩個家族的事情,喪事是自家的事情,因此必須告知女方家長(即親家),然後以女方名義主導喜宴,畢竟當天的賓客不是只有男方的親戚。
而男方因為喜帖已經寄出許久,不可能一一收回改發訃聞,所以建議低調處理,試想如果親友同時送來一包奠儀跟一個紅包,那場面豈不尷尬!
還有一種常見的狀況就是婚期已定,卻遇到家中有人過世,到底該如何處理。
假如是要「娶進門」的,比如說兒子娶老婆、長孫娶太太,因為兒子與長孫屬於重孝,如果能夠延期到對年合爐之後迎娶當然就沒什麼問題,如果有特殊狀況則處理方式建議採用「暗娶」方式,就是捨去迎娶過程,不辦喜宴,不收賀禮,在百日內完成婚事,到戶政單位登記,並且完成祭拜男方祖先的儀式即可。
然而世事豈能盡如人意,曾經有個個案女方是基督教家庭,根本不信這套習俗,女方家長強勢的說:「要嘛就依照原訂日期結婚,要嘛就到此為止!」
你說這不是讓人為難嗎?
在台灣還有一項挺有人情味的習俗叫做「借拜」或稱為「借送」。
所謂「借拜」或「借送」指的是男女雙方已經論及婚嫁,但尚未完成嫁娶儀式,此時男女一方的長輩過世,為了讓女方或者男方前來參加喪禮,會請「準女婿」或「準媳婦」參與喪禮。
然而畢竟還沒有在戶口名簿上面列名,為了避諱,喪家要準備一條長長的紅布條,並且在上頭黏貼紅包贈予對方。
「借拜」最常發生在長子、長孫或者獨生女身上,因為父母親未能幫子女完成婚事總會留下缺憾,所以希望能在人生最後一程看到子女均已成家才能含笑九泉。
備註:(借送)者要全身穿紅色的參與喪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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