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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2-19

殯葬知識 | 陪葬品

在早期土葬為主流的年代,棺木裡頭放置陪葬品是很普遍的現象;然而時至今日多數是採用火化,到底還需不需要陪葬品呢?
話說《孟子/梁惠王上》記載:「仲尼曰:『始作俑者,其無後乎! 』」
這句話是孔子對於陪葬品的看法,意思是說使用外形酷似人的「俑」做為陪葬,在意念上與使用真人陪葬無異,所以孔子指責最初發明「俑」的那個人一定會得到報應,甚至絕子絕孫。
看倌們如果深入瞭解儒家思想就會不寒而慄,試想,孔子對於人形陪葬品竟然是用詛咒式的言語來鄙視。
為何孔子會如此說呢?這兒就必須釐清「陪葬」與「殉葬」的差別。
「陪葬品」概念上是指物品,就是在棺木內或者墓室中放入陪葬品,主因是源於古人認為人死後還有一個世界,所以將死者生前慣用的物品或收藏品一同埋葬,讓死者在另一個世界生活不致匱乏。
「殉葬」則是指將人或畜伴隨死者棺木一起下葬。殉葬濫觴於商朝,由於達官
貴族以及有錢人覺得自己生前沒有享用完的財寶和妻妾,甚至奴隸,這些都是屬於他的財產,因此用陪葬的方式帶走,以便在另一個世界可以繼續享用。
孔子認為人命無價,怎麼可以用有生命的人來陪伴死人下葬呢?可是陪葬與殉葬的風俗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變的,於是就有人發明了人形陶俑替代人畜做為陪葬使用,比如「兵馬俑」就是一例。
然而孔子認為即使以人形陶俑陪葬也是罪大惡極。
其實這個概念類似現代茹素者遇到的問題一樣,一派認為素食就是單純的素食,不需要把食材做成葷食的外形,有葷食外形的素食就不吃;但另一派認為見山不是山,所以外形不會影響素食的心情。
以現代而言陪葬品的習俗還是存在的,比如在火化棺木內置放紙錢、衣服、蓮花、眼鏡、假牙⋯⋯,或是焚燒紙錢、紙紮等,這些都是屬於陪葬品的觀念延伸。
到底陪葬品的習俗需不需要保留呢?這就要看你以什麼角度來分析。
如果你認為人死了就塵歸塵土歸土,連靈魂都歸零了,那當然沒必要搞這些迷信的東西。
如果你是以市場需求的角度切入,陪葬品當然越多越好,因為可以促進經濟繁榮。
如果你想表達對亡者的孝心或思念,當然也不會拒絕陪葬品的存在價值。
有人說現代人道德淪喪,盜墓者猖獗,所以如果是土葬最好不要用真金白銀等貴重物品當陪葬品,會持這個論點我只能給50分,因為不全然正確。
咱說句實話,現代的盜墓很難賺欸,三更半夜被蚊子叮咬,又怕被鬼抓,搞得要死要活結果挖到的是陪葬專用的假飾品,豈不是嚥氣?
真正的盜墓行為從古代就存在了,畢竟征戰連年缺軍費,沒有糧草就要盜墓;國家有個什麼重大建設,地方政府怕被朝廷責備辦事不力,缺少的經費就從死人身上動腦筋。
在古代盜墓是屬於不合法的合法行為,甚至連朝廷都設立了部門,專門研究如何盜墓。
台灣早期對於棺木內的陪葬品是很講究的,有錢人當然在棺木內塞滿了金銀財寶綾羅綢緞,窮困人家也會設法弄個金戒子、金項鍊做為陪葬品,但是這當中的主要意義跟前段所說的「⋯用陪葬的方式帶走,以便在另一個世界可以繼續享用⋯」可就完全不同了,這是屬於一種「利誘」的手段。
話說台灣先民來自於對岸,在台灣(旅居地)亡故後希望在未來的某一天他的子孫能把骨骸帶回故鄉安葬,落葉歸根,然而他的子孫是否會如他所願?是否有能力(錢)雇工撿骨並送回故鄉?
既然未來是不可期待的,那就先把未來要花的錢存下來。
存在哪兒呢?當然不是銀行,也不是買股票,而是放在棺木裡面!
在訃聞內頁有一句「親視含殮」可能大家都看過,但卻誤解其意。「親視含殮」我用白話文解釋就是「子孫們看清楚了,棺木內有黃金兩公斤,玉鐲三對,唐三彩古董一件,白銀萬兩⋯⋯。」
子孫們在棺木旁含淚看著(監視),裡頭的陪葬品價值多寡心中有數。
話說棺木下葬後的某年某月某日,長子想翻修屋子經費不足;某年某月某日次子公司周轉困難缺資金;某年某月某日三子要嫁女兒缺錢辦嫁妝⋯⋯。
缺錢沒面子,所以不能說實話,於是三兄弟坐下來開會,會議結論「百善孝為先」,於是三兄弟決議幫父親撿骨安奉,不能讓父親的骨骸在地底下飽受蟲蟻啃噬。
於是三兄弟請人選了個日子,很虔誠地幫父親進行撿骨,並且特別交代撿骨師傅要仔細的把每根骨頭都找到,這是為人子的孝心(其實是擔心棺木內的值錢東西遺漏了)。
撿骨圓滿,父親的陪葬品均分為三份,三兄弟繼續過著兄友弟恭的和樂日子。你說,孝順是不是很重要?「親視含殮」還會沖煞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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