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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2-19

| 談閏月

台灣早期的型態是以農業為主,而農民曆更是家家戶戶必備的寶典,有事沒事翻一下,嚇嚇自己也好。
而在農民曆中最常用到的就是廿四節氣,由於百姓是從農民曆中查閱廿四節氣,理所當然認為廿四節氣是依照農曆(陰曆)來訂定的,其實不然,因為廿四節氣必須看國曆(陽曆)才正確。
事實上節氣是取決於地球的公轉,是屬於陽曆的一部分,而節氣則是反映地球在軌道上運行時所到達的位置,也就是太陽在黃道上運行時所到達的不同位置。
當太陽黃經等於零時稱為「春分」,然後每隔15°設一個節氣,從春分開始,依次為清明、穀雨、立夏、小滿、芒種、夏至、小暑、大暑、立秋、處暑、白露、秋分、寒露、霜降、立冬、小雪、大雪、冬至、小寒、大寒、立春、雨水、驚蟄。
陽曆的日期是比較固定的,比如「春分」每年都是落在3月21日或22日。假如使用陰曆則日期會有極大的變化,甚至前後可相差達一個月,所以節氣必須看陽曆而不是陰曆。
接著來細分「節氣」。節氣又可細分為「節」和「氣」,依照古人的區分方式是從「冬至」起算,然後一節一氣相間安排,這就產生了一年共有12個節和12個氣,也就是每個月各有一個節和一個氣。
目前我們採用的方式稱為「定氣」,比如地球是一個圓周,環繞一周剛好360°,而兩個節氣之間的間隔就是15°。
但是這當中又必須注意,由於「冬至」時地球位於近日點,所以運動速度比較快,這時候太陽在黃道上移動15°的時間就不足15天。到了「夏至」情況正好相反,太陽在黃道上移動速度較慢,可能一個節氣會延長至16天,這時候採用「定氣」就可以保證「春分」與「秋分」肯定會落在晝夜平分的那兩天。
談完了陽曆的節氣訂立原則,接著來看「農曆置閏」。話說兩個節氣的長度平均約為30.5日,然而陰曆平均每個月大約只有29.5日,所以每個月節氣的日期必然會比上一個月往後延遲1~2天。
假如照這樣推算,總會輪到有一個月會發生只有「節」而沒有「氣」,而這一個月就被規定為「閏月」,而節氣按照回歸年長度周而復始地輪轉,所以必須設置閏月才能保證農曆年的平均長度能夠與回歸年接近,因此所謂的「十九年七閏」就是這樣來的 。
上面有提到現行以「定氣」的方法確定節氣,到了冬至時一節一氣的平均長度約為29.74天,跟一般朔望月(農曆初一、十五)很接近,所以節氣會逐月向後延遲的速度就慢了,因此在冬季設置閏月的可能性就很小。
同理可證,夏至時地球運動速度慢,連帶節氣相交也慢,所以這前後幾個月,比如農曆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月最常被設置閏月。由於閏月已經被排序在上述幾個月份,因此我們幾乎很少,或者根本沒遇到過「閏正月」、「閏十一月」、「閏十二月」的狀況。
不過假如能夠閏正月,那倒是件好事,這樣就可以過兩次新年,領兩次年終獎金,放兩次年假⋯⋯,然後所有的老闆就都瘋掉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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